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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楚跨境电商B2B通关
- 一文讲清楚跨境电商B2B通关
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
跨境电商B28出,"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时管境物流将货物运决至境外企业或海外合,并过跨境车商平台成交易的贸易形式。相关企业需将相关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
1.B2B直接出口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2、出口海外仓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
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
企业如何办理跨境电商B2B出口通关业务
(一) 企案
1、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企业类型。其中,对于仅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类型应勾洗"物流企业仪B2B)"
2、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已在海关办理备案,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备案时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海外仓证明材料(企业按照自营海外仓、公共海外仓、电商平台海外仓和其他类型海外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完成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的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业务
4、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并在海关备案的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措施.
(二)、申报
1、跨境电商B2B出口前必须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行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或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电子信息,企业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当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2、通过H2018通关。
9710报关单电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虫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9810报关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报关单由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由报报关单
3、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
9710清单由报前,跨墙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9810清单电报前,陪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清单电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电报报关单。
(三) 检验检疫
对跨境电商的商品按照现行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食品、化妆品、服装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四)查验
海关根据规定实施查验。依企业申请,海关可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
(五)转关
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适用全国涌关一体化。跨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其中,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管理系统申报的,可将货物品名以总运单形式按"跨境电商商品一批”录入。
通关便利化措施
1、报关全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无纸化,简化企业由报手续。
2、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电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3、综试区简化申报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 (9610) 简化中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中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可申请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4、物流和查验便利
陪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同样话用全国涌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洗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